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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含调剂说明)

2017年03月19日 12:26  点击:[ ]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兵、吴砥、吴绍靖

2、复试小组:刘三女牙、雷万鹏、马红宇、何婷婷、刘清堂、吴砥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汪兵、吴砥

4、复试督查工作小组:罗丽华、杨勇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162;电子邮箱:esrc@mail.ccnu.edu.cn;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负一楼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9

39

59

59

321

040101

教育学原理

44

44

132


310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44

44

132


310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4

44

132


310

0471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44

44

132


310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

35

53

53

265

0871J3

教育信息技术

35

35

53

53

265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学位)

44

44

66

66

310

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078401

教育技术学

5

8

150%

040101

教育学原理

1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



0471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1


0871J3

教育信息技术

2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学位)

10

3


四、调剂

1、接收调剂的专业

接收调剂

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

专业名称

接收

人数

对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040101

教育学原理

1

报考教育学一级学科优先

办学层次不低于我校的考生优先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1

报考教育学一级学科优先

办学层次不低于我校的考生优先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

心理学

办学层次不低于我校的考生优先

0471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报考教育学一级学科、经济学一级学科优先

办学层次不低于我校的考生优先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信息学科


0871J3

教育信息技术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信息学科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7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硕士、教育技术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等相关学科


2、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4报考校外的调剂生,请于3月17日以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报考校内的调剂生,请登陆华师校内调剂系统,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中心将根据调剂生源报名的总体情况,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6如符合上述调剂要求并准备申请调剂,请将个人信息发送至esrc@mail.ccnu.edu.cn

五、复试细则

中心复试细则参照各专业所属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执行,具体专业与复试组织单位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单位

040101

教育学原理

参照我校教育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细则执行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47101

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参照我校心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细则执行

078401

教育技术学

参照我校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专业的复试细则执行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71J3

教育信息技术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学位)

六、录取原则

拟录取名单将根据各专业最后总成绩排名确定,但未达到复试成绩及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及地点:参照相关专业院系的复试细则的相关规定。

教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7心理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可毕业本科生)

 

往届

本科

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

毕业生

本科

结业生





1

准考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8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9

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10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

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详情请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重要提示:1、各位考生复试报到时,向报考单位提交上述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2、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八、联系方式

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位于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负一楼。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负一楼9号室;邮编:430079。        

联系电话:027-67868162    电子邮箱:esrc@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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