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2018年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2017年11月30日 15:21  点击:[ ]

2018年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管理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招生考核工作。

2. 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博士招生考核工作。

3.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博士招生考核监督工作。

三、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备注  

040100教育学


2


03.教育史

申国昌

1


12.教育技术学

杨浩

1


四、选拔程序

所有专业均按照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进行招生,即教育史方向招生按照教育学院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http://edu.ccnu.edu.cn/info/1020/3009.htm)进行;教育技术学方向招生按照2018年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http://it.ccnu.edu.cn/info/1018/4267.htm)进行。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负一楼7号办公室何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8162

电子材料请发至hmcicet@163.com

 

六、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027-67868597    箱:esrc@mail.ccnu.edu.cn

                                     

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17年1128

 

上一条:2018年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 下一条: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01...

关闭